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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为生活“加点儿糖”

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5-26 浏览次数:107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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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0日《河南法制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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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检察日报》报道,近日,宜阳县某小区居民小杨第一次到公共书屋读书,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小杨因患脊髓炎导致下肢瘫痪,出入都要坐轮椅。而此前,公共书屋门前的台阶、门槛曾让爱读书的小杨望而却步。2022年9月,宜阳县检察院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部分主干道的盲道被临街店铺占用经营、个别新建公共书屋等公共场所也未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针对上述问题,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认真履职,加强对无障碍环境设施的监督管理、维修养护和规划建设。该院检察官之后又通过“回头看”及跟踪调查,对检察建议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实地查看,发现之前的相关问题均已得到有效解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也要同步推进,因为它体现着社会文明程度,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2022年10月27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设“监督保障”专章,充实了包括体验试用、社会监督、检察公益诉讼等在内的监督机制。

公益诉讼检察是“四大检察”之一,它是指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检察院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式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宜阳县检察院开展的这项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就是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一个体现。

该院这次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是我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一个微场景。在日常工作中,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的办案理念,既注重“头顶上的安全”——防止高空抛物监督,也关心“脚底下的安全”——窨井盖治理监督;既注重“舌尖上的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也关心“耳根边的清净”——噪声污染治理监督。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检察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物保护、安全生产、英烈权益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目的是通过依法实施法律监督,让发展更有序,让社会更和谐,让生活更美好,让人民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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