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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报告

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12-27 浏览次数:1575 次

12月27日,宜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宜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卢致远向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获全票赞成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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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致远在报告中指出,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

一是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依法公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保护不庇护、宽容不纵容;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坚持、、少监禁;坚持寓教寓案,强化帮扶教育,既严厉打击震慑了犯罪,又对贫困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度。

二是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全面强化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积极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落实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分押分管分教制度、社区矫正监督制度,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三是加强犯罪预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双向送法”模式,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管理,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积极推动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用法律手段助力校园安全管理。

 

四是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水平

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干警业务素质,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通过加强请示报告,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下一步,宜阳县检察院将研究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一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二要推进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三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整合力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四要持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努力开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富美宜阳”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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