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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建设之我见

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11-19 浏览次数:2262 次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巡礼上指出: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这是对检察文化的一个定位。但是,对于一个具体的、独特的检察机关而言,如何塑造属于自己的文化,并以检察文化为冀飞得更高走得更远,却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并作出回答的问题。


  一、检察机关开展文化建设的意义和目的


  检察机关为什么要开展文化建设?对于这个问题,笔者经历了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起初,对“检察文化建设”这个概念和命题的提出表示困惑,认为这个命题太大,大到外沿难以界定,认为这类命题属系统学工程,是专家们研究的问题。其二,对“检察文化建设”的提法感觉界定不准,认为文化是学习、积累、积淀的过程,不是拿来主义,更不是“建设堆积”,建设堆积而成的检察文化只能是“欣赏文化”,“欣赏文化”的作用又回到了学习、积累、积淀的初期,不具有凝聚功能和激励功能。经过参与院党组组织的专题辅导的学习以及与同事们的交流和探讨,笔者对检察文化的认识逐步加深。检察文化建设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涵盖了检察思想、执法理念、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等内容的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就是通过各级检察机关对本单位恢复重建三十年来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化的重塑,提炼、构建本单位己形成鲜明特色的检察思想、执法理念,来促进检察机关的观念转变,牢固树立先进执法理念,坚守“公平、公正、廉洁、为民”的检察精神,牢记“服务大局、让群众满意”的工作宗旨,坚持“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检察文化的丰富内涵


  检察文化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检察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它包括检察思想、检察规范、检察设施、检察技术等诸多方面,是支配检察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和基本理念。从结构上看,检察文化是具有检察工作特色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检察文化作为新的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管理形式,其特点是将检察机关对物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结合起来,将以往以物为重点的管理转变为以人为核心的管理。这种提炼的检察文化一经形成,将以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为平台,能够使检察官站在更高的层次上认知检察工作的实质与发展前景,更有效地把思想统一到检察工作所确立的总体目标上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价值,丰富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内涵。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检察文化建设反映了检察官的价值取向,是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精神动力。检察文化建设意在创设一种理念,这种理念是检察机关的核心价值观与新形势相结合的产物,检察文化建设通过培育干警集体主义思想、团结协作精神、团队意识等主流精神和基本理念,使其内化为检察干警的共同愿望和价值取向,外化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追求和自觉行动,从而使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趋向融会贯通,达到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素质、增强检察机关凝聚力、向心力的目的,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检察文化建设反映了检察官的道德规范,是积淀于工作实践中的高尚精神境界。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人员在司法实践和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从伦理上调整检察机关同国家、法律之间,检察人员同检察机关之间、检察人员之间相互联系的行为准则。检察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通过各种文化培育形式,使全体检察人员都能够自觉地追求、信仰和实践这些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精神和理念,并充分体现在履行检察职能中。


  (三)检察文化建设反映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检察官在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的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精神体现。检察文化建设把人的价值的开发和利用摆在了重要位置,通过先进检察文化的聚形、塑魂、凝聚、激励功能,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事业显人才的良好环境,使每个干警实现自身价值与检察机关实现整体价值的融合统一。


  三、检察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


  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多种路径和多重任务,但必须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最终目标服务。一是以倡导勤业、敬业、精业的检察精神为契机,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精诚团结、勤于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在全院上下形成顾大局、讲团结、扬正气、倡勤俭、立效率、公正廉洁的良好氛围。二是以强化检察职业道德为切入点,确立共同行为准则,推动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树立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形象。三是以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强化检察官的责任意识,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


  四、检察文化核心价值理念的定位


  任何一种文化之所以能够维系并且不断发展,外部环境和内在的动力是决定其合理存在的必然因素,但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乃是其自身矛盾演化的结果。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内因最终决定事物的发展”。检察文化亦是如此。显然,定位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理念,无疑具有提纲挈领之用。在检察机关里,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应该占据广大干警的思想主流阵地,起着积极的主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笔者这里所表述的是定位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而不是“核心价值观”,这主要是基于两个认识:一是检察文化建设意在创设一种理念。这种理念是检察机关的核心价值观与新形势相结合的产物。通过检察文化建设培育干警集体主义思想、团结协作精神、团队意识等主流精神去展现和实现检察机关的核心价值观,使其内化为检察干警的共同愿望和价值取向,外化为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从而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所以,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只能旨归于检察机关的核心价值观,履职于检察机关的核心价值观。二是从检察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来看,检察文化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机关核心价值观而进行,这是检察机关天然具有的不可分离的要素。也即是说,离开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神圣使命和职能,检察文化建设便无从谈起,检察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去展现和实现检察机关的核心价值观。所以,在这里我们探讨的只能是定位“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而不是“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否则就违背了检察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犯了借换概念的错误。


  如何定位“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笔者认为,既然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某一检察机关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就必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特色去提炼,去构建。以笔者所在的江汉区检察院为例,该院地处“一瓢掏起二江水,清茶一杯三镇香”的武汉中心。建院三十年来,充分彰显了“九头鸟”楚文化标志的韵味,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江检的检察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护法惩腐铁面无私烈如火,执法为民一腔亲情柔似水。在七十至八十年代,该院涌现出了敢于胜利的杰出代表---“铁面无私”的检察官;八十至九十年代,涌现出了勇于胜利的杰出代表---“刚正不阿”的全国十杰检察长;九十年代至新世纪,新江检在政治立检、业务树检、改革兴检的同时提出了“超越”永争第一的管理理念,站在更高的层次上认知检察工作的实质与发展前景,把检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检察工作所确立地总体目标上来。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建议可将江汉区院的核心价值理念概括为:刚正不阿执法强化法律监督,为民爱民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五、实现检察文化建设目标行动指南的确定


  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理念一经定位,必须依据检察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提炼、制定出实现检察文化建设最终目标的行动指南。检察机关的行动指南,不是凭空产生也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特定检察机关长期的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其特有的价值观、行为规范等,经本院领导者提倡,提炼、制定出的广大检察人员追求共同目标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一经形成,便成为该检察机关进一步发展的精神力量,从而在检察机关内部产生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和推动力,团结、激励着检察机关全体成员自觉为实现本院的发展战略而努力。如何提炼实现江检检察文化建设最终目标的行动指南?笔者认为:一要传承江汉检察积淀的优良传统,二要结合江汉检察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展现的检察思想、执法理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闪光特点,进行升华的概括。笔者依据江汉检察敢于胜利、勇于胜利和永争第一的发展史,结合检察文化建设的丰富内涵,初步将江汉检察实现检察文化建设目标的行动指南确立为:刚正、廉洁、拼搏、超越、共进、和谐。


  在检察事业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检察文化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思想和理念,它的出现为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平台。同时,检察文化建设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长期不懈地努力。但更重要的是,我们首先必须从组织上、思想上、行为上和检察文化接轨,自觉摒弃种种不良习气和作风,以自己的检察实践来丰富和推动检察文化建设。总之,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需要我们在积淀中提炼,在提炼中完善,在完善中前进,进而来推动我院检察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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