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4-04 浏览次数:1604 次
为进一步推进“林长制”工作制度落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4月13日,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县级林长卢致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永梅,白杨镇党委副书记冯晓燕等,按照林长职责要求,到白杨镇白杨街-石垛区开展巡林工作。
卢致远一行先后实地巡查白杨镇张庄村、栗封村等地林区,听取乡村级林长关于森林防火、国土绿化、护林员值守、林木灾害防治等工作情况,了解了当前林业资源在生态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卢致远指出,推动“林长制”工作制度落实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要认真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预防和依法惩处乱砍滥伐等破坏行为;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期,要加大巡查力度密度,实现监测全覆盖,筑牢林区防火安全网;要做好林木补植补栽,大力开展荒山造林,增进人民群众生态文明获得感。
今后,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林长制”工作制度落实为抓手,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监督作用,与党委政府同向发力,守护好“责任林”,为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富美宜阳”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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