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9-18 浏览次数:1453 次
近期,随着开学季的到来,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保护工作,预防“大灰狼”、“瘾君子”等禁业限制人员进入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宜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向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审查监督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审查组通过“调、谈、访、查”等形式对本辖区16个司法所在册的近200名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情况逐一进行审查,调阅审查矫正对象档案材料,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矫对象谈话,走访相关学校、教培机构,查实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地点、工作性质、接触对象,从源头上保护好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下一步,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综合履职尽责,进一步推进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版权所有: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豫ICP备2022003923号-1 联网备案号: 技术支持:青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