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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共识、聚合力!——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宜阳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会

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次数:34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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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宜阳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会。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冬,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致远,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杜江波,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各部门负责人及16个派出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卢致远向陆冬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雷晓霞通报2023年刑事案件补充侦查情况,现场宣读了检察建议书。与会人员逐一发言,针对当前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和分歧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共同探讨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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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致远指出,在以后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中,一要坚持求同存异,构建良性检警关系。立足于检警职能分工,针对有争议的疑难复杂案件,继续完善司法制度,坚持求同存异,构建良好沟通机制。二要坚持同心同向,充分凝聚共识。检警两家要凝聚理念共识、监督共识、携手共识,共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大局安全稳定。三要坚持同频同答,推进检警协作。深化协作配合,同步更新司法理念、提升业务素能,携手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的难点问题,共同建设民主法治社会,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四要坚持同频共振,全力绘就检警协作新蓝图。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质化运行,持续健全完善创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面实现检察监督能力和公安执法水平同进步,办案质效双提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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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冬强调,一要转变执法理念。要坚持理性执法,重视客观证据的收集和文书的制作质量,加强业务培训,持续提高公安干警执法办案能力、研判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二要加强内部监督。各派出所所长亲自阅卷、亲自把关案件质量,法制大队要切实担当作为,定期开展案件评查、以案促改等活动,助力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三要完善机制建设。由法制大队牵头,进一步细化优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清理积压案件,提高简案快办效率,全面提升案件办案质效。

下一步,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宜阳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探索定期召开“公检法”工作会,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合力为“平安宜阳,法治宜阳”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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