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2-25 浏览次数:548 次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质效,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利用县司法局开展的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活动之际,运用“查、谈、阅、访”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及“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工作。
通过“查”、“谈”等方式,在与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谈话的同时查看其“豫在矫”app的使用情况,充分了解其自入矫以来的活动轨迹、日常签到、公益劳动、法律学习等事项,核实相关规定的执行遵守情况。
通过 “阅”、“访”等方式,查阅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材料,并走访其所在司法所,核实相关入矫手续办理、入矫教育管理等方面内容。核实日常监督管理情况。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社区矫正“入矫”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通过上好遵规守纪第一课,确保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监督改造,早日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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