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3-01 浏览次数:414 次
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矫治结束后进行回访,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也是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重要途径。
2月26日,宜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联合县教体局、公安局对矫治结束后复学的张某进行回访。检察官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张某矫治后的思想转变情况,希望他能提升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法治观念,并鼓励他要认真努力学习,回报父母和社会。张某表示其已经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今后将遵纪守法、吸取教训,做事三思而后行。
下一步,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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