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7-11 浏览次数:196 次
关于公务车辆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院公务用车豫CB597警因使用年限较长,零部件老化、损坏等原因,已不能正常行驶,经专业机构评估后建议报废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报废车辆基本情况
北京现代牌BH7203AY;车牌号:豫CB597警;车辆识别代号:LBENFAKC3BX082542;发动机号码:BA671725;
二、公示期限
2025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三、公示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宜阳县人民检察院:电话:0379-64356663
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公开处置,收入上缴国库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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