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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建设需要创新观念

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次数:1125 次

检察文化作为现代管理学中派生出来的一种新兴管理理论,是随着现代企业文化的兴起而诞生的,是从指导、管理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实际出发而提出的,它既是理论的探索,也是实践的思考。在探索检察文化建设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检察文化建设要紧跟形势发展的需要。检察文化建设的内容必须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保持一致。因此,必须处理好思想政治工作与检察文化建设的关系,要充分利用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优势,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有效载体,发挥政工部门和“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对检察文化建设要纳入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使这项工作要有思路、有规划、有干劲,最终要有成果。

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具有创新观念。转变观念就是要求我们由重打击轻保护向打击与保护并重、保障人权观念转变;重实体轻程序向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的观念转变。执法观念的大转变,必然带动执法水平的大提高;执法思想的大解放,必然带来执法方式的深刻变革。同时,要注重检察文化中的核心内容建设,做到与时俱进。

检察文化建设要出实实在在的成效。不能单纯认为组织好机关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就是检察文化建设,而是要通过检察文化建设出实实在在的成效:一要了解干警物质和精神需求,下大力气解决好干警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同时也要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观;二要改善检察机关的技术装备、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三要通过检察文化建设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充分预见检察文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一个院检察文化的确立、丰富和完善,非一朝一日、一年两年所能完成,而是一个漫长的、不断深化的过程,需要不懈的努力。因此,在检察文化建设中,务必要有求真务实的态度和良好的精神面貌,不断实践、总结和完善,努力达到“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树检”的管理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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