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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宜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8-08-03 浏览次数:9166 次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和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依法进行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为副县级国家机关,机构内设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大要案指挥中心、侦查监督局、公诉局、刑罚执行监督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技术科、案件管理中心、法警队、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科、办公室、政研室、机关服务中心、监察科18个科室(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1表

部门: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881.0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8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9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40

2727.10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41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42

六、其他收入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3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

32.71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6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7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8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9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5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1

16

十六、金融支出

52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3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4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5

42.6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6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7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8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9

本年收入合计

24

2881.01

本年支出合计

60

2802.4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61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62.39

    交纳所得税

62

    基本支出结转

27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63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8

    转入事业基金

64

    经营结余

29

    其他

65

30

  年末结转和结余

66

140.98

31

    基本支出结转

67

32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68

33

    经营结余

69

34

70

35

71

总计

36

2943.40

总计

72

2943.4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881.01

2881.0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805.69

2805.69

20404

检察

2795.69

2795.69

2040401

行政运行

1221.70

1221.70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264.00

1264.00

2040407

执行监督

20.00

20.00

2040408

控告申诉

21.49

21.4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68.50

268.5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0.00

10.00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0.00

1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71

32.7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2.7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71

32.7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2.60

42.6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2.60

42.6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2.60

42.6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802.42

2611.79

190.6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727.10

2536.47

190.63

20404

检察

2717.10

2526.47

190.63

2040401

行政运行

1237.67

1237.67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123.87

933.24

190.63

2040407

执行监督

45.02

45.02

2040408

控告申诉

21.78

21.78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88.77

288.77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0.00

10.00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0.00

1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71

32.7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2.71

32.7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71

32.7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2.60

42.6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2.60

42.6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2.60

42.6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

部门: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881.0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2

3

三、国防支出

33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2727.10

2727.10

5

五、教育支出

35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32.71

32.71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9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42.60

42.6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1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2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3

本年收入合计

24

2881.01

本年支出合计

54

2802.42

2802.42

25

5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

62.39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6

140.98

140.9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

62.39

  基本支出结转

5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8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58

29

59

总计

30

2943.40

总计

60

2943.40

2943.4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62.39

62.39

2881.01

2690.38

190.63

2802.42

2611.79

190.63

140.98

140.9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62.39

62.39

2805.69

2615.06

190.63

2727.10

2536.47

190.63

140.98

140.98

20404

检察

62.39

62.39

2795.69

2605.06

190.63

2717.10

2526.47

190.63

140.98

140.98

2040401

行政运行

15.97

15.97

1221.70

1221.70

0.00

1237.67

1237.67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0.85

0.85

1264.00

1073.37

190.63

1123.87

933.24

190.63

140.98

140.98

2040407

执行监督

25.02

25.02

20.00

20.00

45.02

45.02

2040408

控告申诉

0.28

0.28

21.49

21.49

21.77

21.77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0.27

20.27

268.50

268.50

288.77

288.77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0.00

10.00

10.00

10.00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0.00

10.00

10.00

1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71

32.71

32.71

32.7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2.71

32.71

32.7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71

32.71

32.71

32.7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2.60

42.60

42.60

42.6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2.60

42.60

42.60

42.6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2.60

42.60

42.60

42.6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65.0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87.8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7.01

30101

  基本工资

632.07

30201

  办公费

89.79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12.40

30102

  津贴补贴

166.27

30202

  印刷费

24.24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3

  奖金

29.44

30203

  咨询费

15.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2.44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3.70

30204

  手续费

0.0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26.90

30205

  水费

1.45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6

  电费

38.21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6.21

30207

  邮电费

4.34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5.18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40.50

30209

  物业管理费

29.51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6.50

30211

  差旅费

389.9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01

  离休费

6.8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62.54

30213

  维修(护)费

28.13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4.42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18.42

30215

  会议费

0.64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9.96

30305

  生活补助

2.84

30216

  培训费

2.65

31020

  产权参股

0.00

30306

  救济费

0.05

30217

  公务接待费

0.15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21.08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187.29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49.30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1.00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12

  提租补贴

0.00

30228

  工会经费

0.41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313

  购房补贴

0.00

30229

  福利费

9.55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5.56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2.29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5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9906

  赠与

0.00

人员经费合计

1211.58

公用经费合计

1400.2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2017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5.71

0.00

135.56

0.00

135.56

0.15

135.71

0.00

135.56

0.00

135.56

0.1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7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881.01万元、支出总计2802.4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665.08万元,增长136.94%,主要原因是专项办案经费增加;支出总计增加1648.87万元,增长142.9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及专项支出增加,上级交办案件增多,外出办案力度增大,公用经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88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1.0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均为零。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80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1.79万元,占93.20%;项目支出190.63万元,占6.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为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881.01万元、支出总计2802.4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665.08万元,增长136.94%,主要原因是专项办案经费增加;支出总计增加1648.87万元,增长142.9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及专项支出增加,上级交办案件增多,外出办案力度增大,公用经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2.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8.87万元,增长142.9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及专项支出增加,上级交办案件增多,外出办案力度增大,公用经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2.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727.10万元,占97.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1万元,占1.17%;住房保障支出42.6万元,占1.52%。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0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80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37.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3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年初预算为1123.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执行监督(项)。年初预算为45.02万元,支出决算为4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年初预算为21.77万元,支出决算为2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8.77万元,支出决算为28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71万元,支出决算为3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2.6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2.4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1648.87万元,增长142.94%,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及专项支出增加,上级交办案件增多,外出办案力度增大,公用经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211.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2.07万元、津贴补贴166.27万元、奖金29.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70万元、伙食补助费26.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50万元、离休费6.84万元、退休费62.54万元、抚恤金18.42万元、生活补助2.84万元、救济费0.05万元、住房公积金49.3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万元;公用经费140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79万元、印刷费24.24万元、咨询费15.00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45万元、电费38.21万元、邮电费4.34万元、取暖费5.18万元、物业管理费29.51万元、差旅费389.90、维修(护)费28.13万元、租赁费4.42万元、会议费0.64万元、培训费2.65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被装购置费21.08万元、劳务费187.29万元、委托业务费301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福利费9.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4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9.9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5.71万元,支出决算为135.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0.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厅(局)机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国际会议。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谈判和磋商。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5.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5.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燃油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121.47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上级交办案件增多,外出办案力度增大,车辆燃油费、维修费等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15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来访视察工作和研究案件较2016年增加。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个,来访人员5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实际资金需要,核定具体的支出数额,明确各项支出的方向和用途,编制2017年度预算,每月根据资金需要量和预算额编制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资金,不存在随意调整追加预算及超预算、扩大预算范围情况。严格履行支出审批、采购等环节的审批手续,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良好。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0.21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998.58万元,增长248.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交办案件增多,外出办案力度增大,交通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为涉密非接触式扫描系统1套和网络信息安全系统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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