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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12-04 浏览次数:14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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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国家最根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平安宜阳”建设,宜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宪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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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做好“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制作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等内容的多条宣传横幅,在街道两旁悬挂;大屏幕上也在循环播放《她和我们在一起》、《一分钟了解宪法日》等宪法宣传片,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红旗广场  宪法宣传

  12月4日,县城红旗广场上,检察干警们早早摆好法律咨询台,设置好宣传版面,热情地向群众赠阅宪法单行本、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及宪法法律知识。此次活动共赠阅宪法单行本及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宪法宣传进乡村

  检察干警们深入全县各个乡镇,积极开展“宪法宣传进乡村”活动。他们手拿着红色封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们讲述宪法法律常识,让群众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增强对宪法的情感认同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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