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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宜阳县人民检察院为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6-19 浏览次数:1657 次

视频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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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致远对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受害人宋某的父亲握着卢致远的手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这笔钱来得太及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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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致远安抚了宋某父亲的情绪,询问了宋某伤情恢复情况,将10000元司法救助金送至宋某手中。在了解到宋某因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后已无力聘请律师为其代理诉讼时,当即表示可为其申请法律援助。


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2月,宋某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面部被砍伤,先后住院治疗花费10余万元,且后期还需治疗,而嫌疑人胡某只有部分赔偿能力,宋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全额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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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悉这次案件详细情况后,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了宋某的家庭状况、赔偿进展等情况,认定宋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依据相关规定,为宋某申请了10000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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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救助一头系着法律公正,一头系着百姓冷暖。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积极与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力推进多元化救助,努力做到“应救尽救”,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传递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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